建达大厦出租信息
|
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4号建达大厦16层1601内01-22房屋出租
|
|
项目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4号建达大厦16层1601内01-22房屋出租 | 项目编号 | |
出租方名称 |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出租方承诺函 | 详情点击 |
挂牌价格 | 7.08 元/平方米/天 | 出租面积 | 1220.96平方米 |
租赁期 | 2年 | 房屋出租用途 | 日常办公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年09月01日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3年09月07日 |
受托会员 | 无 | ||
|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7.08 元/平方米/天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 个 | ||
租金挂牌价补充说明 | 不含物业费 | |||||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1220.96平方米 | 租赁期 | 2年 | |||
起租日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免租期 | 无 | |||
租金调整方式 | 无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租金预付制,支付方式及时限以合同签订为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向出租方交纳押金,押金金额及支付时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电;物业费 物业管理费RMB1.00元/平方米/天,其他收费参考北京凯诚信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规定,由承租方承担。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日常办公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经出租方和北京凯诚信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审核并书面同意装修施工方案,且施工单位支付施工保证金和施工管理费及其他相关款项,并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如消防等)对施工图纸的书面审批同意意见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需符合相关法规及设计规范,且不得对大厦的安全、使用等造成影响)。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4.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不得将房屋用于抵押、入股、联营、融资或作为出资与他人合作经营等。其他具体以房屋租赁合同相关约定。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30.009976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电汇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