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房产资讯  >  北京写字楼新闻详情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7号1306平米最新出租信息
发布者:首都写字楼出租网发布时间2023-10-26浏览量:223
内容简介:北京京城电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7号3号楼B区的1306.09平方米房屋出租,年租金为2221528.48元,租赁期为5年。承租方需承担水、电费等能源消耗费及制冷、供暖费用。承租方需符合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货物进出口。该出租房屋可用于日常办公,未经出租方许可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7号3号楼B区房屋出租(1306.09㎡)

 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7号3号楼B区房屋出租(1306.09㎡)

 出租方名称:北京京城电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挂牌价格2221528.48 元/年

 出租面积1306.09平方米 

租赁期5年房屋 

出租用途日常办公


酒仙桥北路7号

酒仙桥北路7号出租条件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北京京城电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所在地区北京市朝阳区 坐落位置朝阳区酒仙桥北路7号

 房屋使用现状空置 

建筑面积95068.57平方米 

房屋用途工交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否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决策类型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租金挂牌价2221528.48 元/年

 租金挂牌价补充说明含物业费18元/月/平方米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1306.09平方米 

租赁期5年

 起租日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2个月 

租金调整方式第 4 年 涨幅 2.00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押三付三。 

承租方下一租赁季度的租金,需在前一个租赁季度最后一个租赁月的20日,一次性预付给出租方。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水;电;气;热 承租方需自行承担水费、电费等能源消耗费及制冷45元/平方米制冷季、供暖45元/平方米/供暖季。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日常办公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按照出租方与承租方合同约定的内容装修改造。

租赁条件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4.房屋使用用途为办公,按照消防管理部门的规定,在经营活动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5.不经出租方许可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承租。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意向承租方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法人授权文件。 2. 意向承租方经营范围包含:货物进出口,以营业执照为准。

分享到:
4000499008 (早8:00 - 晚18:00)
©   首都写字楼出租网

网址:www.xzlsd.com

电子邮箱:18911801300@189.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国贸

京ICP备0910728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