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房产资讯  >  北京写字楼新闻详情
东城区东四头条60号房屋出租最新出租消息
发布者:首都写字楼出租网发布时间2023-10-28浏览量:295
内容简介: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永泰嘉业分公司将位于东城区东四头条60号的房屋出租,面积为693.13平方米,用途为日常办公。租金挂牌价为9.01元/平方米/天,租赁期为5年。承租方需承担水、电、气、热和物业费,经出租方同意可进行装修改造。意向承租方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注册资本达到50万元及以上且企业实缴资本达到50万元及以上,并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意向承租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保证金。

东城区东四头条60号房屋出租

 项目名称: 东城区东四头条60号房屋出租

 出租方名称: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永泰嘉业分公司

 挂牌价格:9.01 元/平方米/天

 出租面积:693.13平方米 

租赁期:5年

 房屋出租用途:日常办公


房屋出租

东城区东四头条60号房屋出租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9.01 元/平方米/天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693.13平方米

 租赁期:5年 

起租日: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无

 租金调整方式:每 3 年 涨幅 5.00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租金支付:季付 

 押金支付:38万元整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物业费 

租金挂牌价不含物业费,承租方需自行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能源消耗费用。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日常办公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1.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自用面积可以装修改造,但不得更改房屋现有格局和破坏建筑承重结构,按规定报批消防等手续。

 2.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以根据营业需要,添置家具家电等设备设施,并自行负责维修、维护,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自行拆除并移走所有设备设施,将房屋恢复原状,因拆除或无法拆除导致的设备设施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拆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不得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为准,不能有记录) 

 2.意向承租方注册资本达到50万元及以上且企业实缴资本达到50万元及以上(以天眼查查询结果为准)。 

 3.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200.00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金处置方式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保证金扣除条款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免责声明:文章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文字和图片之间无必然联系,仅供读者参考;本文如无意中侵犯了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告之即删;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且不侵犯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转载或引用仅为传播更多信息,部分素材来源于互联网,无法核实其真实出处,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分享到:
4000499008 (早8:00 - 晚18:00)
©   首都写字楼出租网

网址:www.xzlsd.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国贸

电子邮箱:sd@xzlsd.com

客服:896768070